香港政府在日常禮儀方面,由於特首(行政長官)是需要出席公眾活動,接待外國政要以及元首。
基於特首有很多禮節性工作,需要「副官」代勞。因此,在架構上安排了十一位「名譽副官」負責禮節性工作,代特首接待客人或出席一些特別儀式等,有見他如見特首的意思。
而此十一位「名譽副官」,均全部來自各個「紀律部隊」等部門。
香港科技專上書院 懲教實務 毅進文憑課程的導師 前懲教署監督林鏡江先生在駐守懲教署的歲月裡,就曾被「委以重任」,擔任 *「特首副官(名譽)」* 一職,協助特首處理恆常的官方事務。